石岩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 保守客户信息 疑难案件处理

  • 更新时间:2024-04-28 07:42
    所属行业:生活服务
  • 发货地址:广东深圳

    信息编号:293947592,公司编号:17884059

    产品规格:不限

    产品数量:9999.00 个

    包装说明:不限

    产品单价:面议

    官方网址:http://hbhmlichu.b2b168.com/

  • 18926542950 张主任
  • 留言数:8
  • 查看数:3
    相关产品:
广东谷泰律师事务所 会员 6 年
  • 所在区域:广东深圳龙华区
  • 经营性质: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主营产品:深圳石岩律师,深圳龙华律师事务所,龙华观澜律师事务所,龙华大浪律师事务所,龙华民治律师事务所,龙华法院附近律师所,龙华检察院附近律师所
  • 企业已认证
  • 个人实名未认证
  • “石岩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 保守客户信息 疑难案件处理”详细信息

广东谷泰律师事务所

类目:刑事律师特点:一站式服务到位货号:刑事律师项目区域要求:全国经营模式:直营业务领域:刑事辩护、会见、申诉等刑事业务所在地:北京可售卖地:全国服务对象:企业 个人服务内容: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民事、商业、刑事等

证据不足辩护
1、“孤证”不能定案。
2、排除不合法、不真实、与案件无关联的证据。
3、证据不能构成证据链不能定案。
4、证据不充足不能定案
(1)控辩证据相冲突,控方证据不能否定辩方不能否定辩方证据
(2)控方证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法律适用辩护
指辩护律师对控方提出的事实认定不持异议,但就该事实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犯罪性质,定罪量刑等提出与公诉机关不同的抗辩意见。
1、非罪辩护,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提出被告人的行为并不符合公诉机关指控罪名的具体法律规定。
2、彼罪辩护,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提出被告人的行为并不符合公诉机关指控罪名的具体法律规定,但符合另一个刑事责任较轻的罪名的规定,被告人的行为涉嫌一个刑责较轻的犯罪。
3、定罪量刑辩护。
石岩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
案件事实辩护
(一)正面论述和一个和公诉机关提出的案件事实不同的被告人的具体行为;
(二)反驳公诉机关提出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即论述和公诉机关并没有用证据充分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案件事实辩护又可以分为:
1、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辩护,常见的做法有:
(1)陈述或被告人不具备法定的犯罪主体要件。
(2)陈述或被告人主观上不具备犯罪故意或犯罪目的。
(3)陈述或被告人客观上未实施犯罪行为。
(4)陈述或不具备某些犯罪构成所要求的犯罪目的和犯罪后果。
2、阻却违法性事由辩护
一般有:被告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告人因其他原因(精神原因)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被告人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或意外事件等情形。
3、情节辩护
根据案件事实,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具有初犯、自首、立功、坦白、被害人过错、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受威胁犯罪等有助于从轻处罚的事实和情节。
石岩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
古罗马的萌芽阶段
在公元前4—6世纪的罗马奴隶制时期,由于交利和共和等自然因素与因素的影响,简单商品经济十分繁荣,贸易往来频繁,贸易程式繁杂,加之罗马法律纷杂琐碎为一般人所不熟悉,因此“代理人”、“*人”在罗马开始出现并逐渐发展。随着法律的演进,职业法学家兴起,辩护制度逐渐为法律所承认。《十二铜表法》正式规定了法庭上辩护人进行辩护的条文。
石岩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
中世纪的压制阶段
刑事辩护制度
在中世纪的欧洲,因的恶性膨胀,使得世俗统治之外存在着一个平行甚于它的神权统治。由于早期的不宽容和断,设立了裁判所惩治异端,并实行“神罚”。在裁判所中虽容许被告人辩护,但其辩护已沦为对审判官的有罪或罪重观点的补遗,而非依事实和法律予以驳击,因此在裁判所中的辩护是徒有虚名的。而且在中世纪欧洲世俗方面,刑事诉讼中奉行纠问式诉讼模式,在本质上蔑视人的基本,几乎剥夺被告人的所有,将其置于诉讼客体和**处置对象的地位。因此,刑事被告人在中世纪的欧洲没有真正的辩护权,即使在某些情况下有,也因为法官的预断而难以发挥作用。

    “石岩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 保守客户信息 疑难案件处理”联系方式

    广东谷泰律师事务所

  • 张主任

    电话:0755-29503110

    传真:0755-29503110

    手机:18926542950

    地址:广东深圳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浪荣路23号201, 广东谷泰律师事务所 龙华法院、检察院附近律所

    网址:http://hbhmlichu.b2b168.com/

    我要给“石岩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 保守客户信息 疑难案件处理”留言
    “石岩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 保守客户信息 疑难案件处理”商家推荐产品
关于八方 | 关于我们 | 八方币招商合作网站地图 | 免费注册商业广告 | 一元广告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八方业务| 汇款方式商务洽谈室投诉举报
粤ICP备10089450号 - Copyright © 2004 - 2024 b2b168.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