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 | 不限 | 产品数量: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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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说明: | 不限 | 价格说明: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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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编号: | 23147748 | 更新时间: | 2023-11-17 15:44:11 |
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GB31241-2022
技术参数:
温控型电池短路试验机
用途:用于锂原电池和其它原电池、以及锂离子电池(用于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等数码电子产品)、镍氢、镍镉以及铅酸电池(用于电动工具、玩具、电动自行车等产品)的外部短路试验
技术规格要求:
1 适用范围
1.1 适用标准
电池短路试验箱适用于锂原电池和其它原电池、以及锂离子电池(用于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等数码电子产品)、镍氢、镍镉以及铅酸电池(用于电动工具、玩具、电动自行车等产品),按照标准GB8897.4-2002、GB/T18287-2000、IEC60086-4: 2000、IEC62133: 2002、QC/T 743-2006、UL1642: 2006、SN/T1413-2004、SN/T1414.3-2004、GB31241-2022、GB/T 36972-2018中的有关要求,进行外部短路试验。
1.2 试验要求
上述标准中,对于高温外部短路试验的规定要求略有不同,电池短路试验箱满足以下全部的试验要求:
1)电池在(57±4)℃的环境下达到温度平衡后,在相同温度下经受外电路总阻值0.1Ω的短路,短路继续至电池外壳温度回落至(57±4)℃后,再持续1小时以上。
2)满充的电池或电池组在(20±5)℃或(57±4)℃,相对湿度不大于75%的环境条件下,电池或电池组的正负之间经受外电路总阻值0.1Ω的短路,短路试验持续24小时,或电池外壳温度下降到比峰值低20%时结束(采用热电偶监控),取时间较短的试验情况。
强制放电试验台
采用西门子PLC控制步进电机运行,是对便携式电子设备用锂离子电池的单电池(即电池组)试验方面的设备,符合日本工业标准的JISC8714:2007 5.5条款.GB8897 UL1642的试验要求。该设备试验温箱内具有防火、排风功能(试验完成后排废气)及防火观察窗口;另施压设备是触摸屏菜单式操作,对两个主要试验参数(试验压力、压力保持时间)可进行按键设置,并可对初始压力校零,自动显示实测压力、电池电压及其压降及动作速度。
电池高空(低气压)模拟试验箱
设备概述:
电池高空(低气压)模拟试验箱按照标准要求而设计即满足GB31241-2022、GB/T 36972-2018、GB/T 18332.2-2001,IEC 62133:2002,EN 62133:2003,UN38.3,UL 2054,UL 1642,QC/T 743-2006以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EV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性能测试规范;模拟电池在高空运输中可能出现的低气压环境中(11.6kPa)的贮存状态。
电池加速度冲击试验机
用途:进行锂原电池和其它原电池、以及锂离子电池、镍氢、镍镉电池、铅酸电池等的机械冲击试验;同时还用来模拟产品在使用、装卸或运输过程中遭受冲击的环境,以确定该产品对各种冲击力的适应性,并评定其结构的完好性。
用途:用于锂原电池和其它原电池、以及锂离子电池(用于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等数码电子产品)、镍氢、镍镉以及铅酸电池(用于电动工具、玩具、电动自行车等产品)的自由跌落试验
电池挤压试验机13kN
用途:用于锂原电池和其它原电池、以及锂离子电池(用于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等数码电子产品)、镍氢、镍镉以及铅酸电池(用于电动工具、玩具、电动自行车等产品)的挤压试验项目
电池重物冲击试验机
用途:用于锂原电池和其它原电池、以及锂离子电池(用于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等数码电子产品)、镍氢、镍镉以及铅酸电池(用于电动工具、玩具、电动自行车等产品)的重物冲击试验
热滥用试验箱
用途:进行锂原电池和其它原电池、以及锂离子电池(用于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摄像机、医疗仪器等数码电子和医疗产品)、镍氢、镍镉以及铅酸电池(用于电动工具、玩具等产品)的热滥用(高温)或热冲击试验
技术规格要求: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锂离子、镍氢、镍镉、铅酸、金属氢化物镍等多种类型的单体电池和电池组,依据标准GB8897.4-2002(idt IEC60086-4:2000)《原电池 4部分: 锂电池的要求》、GB8897.5-2006(idt IEC60086-5:2005)《原电池 5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要求》、IEC 62133:2002《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液二次单体电池和电池组 便携式密封二次单体电池和电池组的要求》、IEC61951-1:2003《含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的便携式密封可再充电电池和电池组 1部分:镍镉电池》、IEC61951-2:2003《含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的便携式密封可再充电电池和电池组 2部分:镍金属氢化物》、IEC 61960:2003《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液二次单体电池和电池组 便携式二次锂单体电池和电池组》、UL 1642:2006《锂蓄电池组》进行热滥用(高温)和热冲击试验项目。
将电池按照4.5.1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后,将电池放入试验箱中。试验箱以5℃/min±2℃/min的温升速率进行升温,当箱内温度达到130℃±2℃后恒温,并持续30min。
电池燃烧(喷射)试验机
一、电池燃烧试验装置概述:
用于手持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组、可能置于口袋中携带或使用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用的锂离子电池组、其他便携式电子产品用可置于口袋中携带的电池组、安装非用户换型电池/电池组的手持式电子产品的燃烧喷射试验。符合GB31241-2022等标准。
电池洗涤试验机
锂电池洗涤试验装置适用于GB 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要求》8章规定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等手持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组、可能置于口袋中携带或使用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用的锂离子电池组、其他便携式电子产品用可置于口袋中携带的电池组及安装非用户换型电池/电池组的手持式电子产品洗涤试验的检测设备,其技术指标符合GB 31241-2022相关要求。
附 录 F (规范性附录)
洗涤试验
本试验适用于:
——手持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组;
——可能置于口袋中携带或使用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用的锂离子
电池组;
——其他便携式电子产品用可置于口袋中携带的电池组;
——安装非用户换型电池/电池组的手持式电子产品。
将样品按照4.5.1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后进行本试验。试验装置见附录C.3。试验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a)配液:配置pH值为11.0±0.1的溶液(可使用质量分数为0.004%的NaOH溶液),并将溶液加热至(45±2)℃;
b)浸泡:将样品固定在转动装置上(见附录C.3),然后将样品放置在溶液中(电池距液面高度为300mm±10mm)浸泡0.5h,试验过程中保持溶液的温度为(45±2)℃;
c)搅拌:将样品固定于转动装置上在溶液中转动0.5h,转速为60r/min;
d)脱水:移除溶液,转动10min,转速为800r/min;
e)烘干:将样品放置在高温箱中加热0.5h,加热温度为(45±2)℃;
f)若样品还能继续充放电,则按照4.5规定的充放电方法继续进行一次
电充电循环后结束试验;若样品不能继续充放电,则结束试验。
样品应不起火、不爆炸。
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
(HVUL-2按键型)
(DMS-HV触摸屏型)
依据标准:
燃烧性试验是 IEC 60950 : 1999 , UL 94 、 IEC 707 、 IEC 695-2-2 、 ISO1210 : 1992 等 标准规定的模拟试验项目。
GB/T5169.16-2008/IEC60950-11-10:2003《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16部分 试验火焰 50W水平与垂直火焰试验方法》。
GB/T5169.22-2015《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22部分 试验火焰 50W火焰装置和确认试验方法》UL94-2006新版标准《Tests for Flammability of Plastic Material for Parts in Devices and Appliances 》HB、V-0、V-2、5V、HF-1、HBF级材料货泡沫的可燃性试验。
试验目的:
燃烧性试验是采用规定尺寸的本生灯 (Bunsen burner) 和特定燃气源 ( 甲烷或气 ) ,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对呈水平或垂直状态的试品定时施燃若干次,以试品点燃、灼热燃烧的持续时间和试品下铺垫的引燃物是否引燃来评定其燃烧性。
试验范围:
驻立式设备的防火防护外壳;安置于防火外壳内的材料; V-0 、 V-1 、 V-2 、 HB 、 5V 、 HF-1 、 HF-2 、 HBF 级材料或泡沫塑料的可燃性进行定级评定。适用于照明设备、低压电器、家用电器、机床电器、电机、 电动工具、电子仪器、电工仪表、信息技术设备、电气事务设备、电气连接件和辅件等电工电子产品及其组件部件的研究、生产和质检部门,也适用于绝缘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体可燃材料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