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口注意事项:
1、货运提单(如是电放提单,还需提供电放保函);
2、Invoice、Packinglist、Contract;
(1)如食品进口享受优惠税率,必须要国外正本;
(2)Invoice和合同上的成交方式必须一致,如FOB须提供运费Invoice复印件;
(3)食品进口合同上必须显示合同号,合同日期要早于Invoice日期。
3、外贸代理公司代理协议;
4、食品进口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
5、收货人、发货人备案;
6、经营单位(外贸代理公司)报关十位数和报检十位数;
7、境内目的地的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8、彩色原标图:必须看得清上面的文字、数字和图标;
9、原标翻译件:所有文字和图标必须一一对应翻译;必须标注中文标签加贴位置;
10、食品进口中文标签;
11、营养成分外文检测报告及其翻译件(要注意和食品进口原标是否一致);
12、配料外文和翻译件(要与食品进口原标上的配料完全一致);
13、其他食品进口相关:
(1)如原标签上有些图标,比如获奖,标识等等都需提供相应文件;
(2)有些产品需提供加工工艺等等其他。
14、原产地、卫生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