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货地址:上海浦东
信息编号:259489586,公司编号:14127690
产品规格:50kg
产品数量:600.00 千克
包装说明:纸盒
产品单价:15.00 元/千克 起
官方网址:http://lm6262.cn.b2b168.com/
我们先了解下近两年化妆品的规范以及公告变化:
根据《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定义,化妆品是指以涂、擦、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表皮、毛发、指趾甲、口唇等)或者口腔粘膜、牙齿,以达到清洁、*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产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我国将化妆品分为普通化妆品和化妆品两大类。其中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染发、烫发、*、防晒、防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的化妆品。
近两年化妆品相关产品,从生产、备案到 进口以至市场流通 等各环节,都呈现日益严格的趋势,广大进口商需要在市产品推广前以及国外方的沟通上提前做好规划。
重点关注化妆品标签的“成分”,它是按照加入量依次排列的,加入量大于1%的成分名称应按加入量由多到少排列,成分加入量小于或等于1%的成分,以任意排列进行标识。
在我国,化妆品是要求全成分标识的,我们选择产品时要注意成分,看成分来选购心仪的化妆品。在看成分时,重点看“成分”,举个例子,想要的,可选择现在市面上常见的有的成分如“烟酰胺”、“抗坏血酸”、“熊果苷”等的化妆品,想要有保湿的可选择如含“透明质酸”、“泛醇”等成分的化妆品。
对2016年*55号公告进行修订,重新发布了51号公告,对化妆品税目范围、化妆品法定计量单位、化妆品法定数量申报等事宜进行了明确,自2022年6月20日起实施。
资料准备齐全,后面是化妆品进口的流程
三:化妆品进口流程(仅供参考)
空运出口——化妆品上飞机后,将出空运提单给到国外;
海运出口——化妆品上船,出据海运提单给到国外;
货到港后安排清关:
1.进口换单——换签D/O。(根据手中提单来确定是到何处换单。H B/L货代提单 M B/L船东提单)
2.海关电子申报——电脑预录、审单、发送、与海关联系/放行。
3.报检——电子申报放行后,凭报关单四联中的一联去商检局办理报价手续,出通关单或敲三检章。
4.报关——递交资料
5.交税——海关审价按照货物对应编码下税率征税
6.查验(如海关认为有必要)——海关根据货物申报品名的条件,与当日查验概率给予查验,如有查验会开出查验通知书
7.放行——海关放行有以下几个步骤:
(1)一次放行
(2)开出查验通知书或无查验直接2次放行
(3)查验后,做关封后放行。
8.提货——放行后,收货人可提取货物至自有仓库、销售等
注意事项
化妆品进口报关注意事项: 1.化妆品港口信息备案是可以提前申请的; 2.化妆品的外包装上成分必须要与批文上的成分保持一致; 3.进口化妆品必须要做标签预审 4.化妆品报关资料不需要植检证等; 5.化妆品半成品是不需要批文; 6.化妆品也是有商检合格证明才能销售
进口化妆品的标签标注要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1)进口化妆品应有中文标签标识注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地区),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成分,进口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净含量,保质期,注意事项等。
2)化妆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如XXX(商标名)滋润(通用名)乳液(属性名)。
3)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进口化妆品,必须标注原产国或地区(指中国香港、中国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的名称。
4)进口化妆品应在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标注进口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5)“进口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可以登录“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进口后的产品在市场流通时,需要注意:
1)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重量、数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工包装的目的地名名称、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进口化妆品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海关*或者认可的场所,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离、销售、使用。
化妆品不是药品,其作用较为缓和,一般不可能快速显效,不要被虚假、夸大及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效果的宣传所误导。取得进口批准文号或备案号的化妆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