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环护产品认证的前身为*实施的环保产品认定。1996年,根据赋予的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建立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的职能,开创了我国环保产品认定制度;2000年,环境保护总局下发<关于调整环保产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发[2000]130号) [1] ,将环保产品认定工作委托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进行;2005年,为适应新的认证制度的需要,在环境保护总局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会的大力支持下,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建了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承担环保产品认证工作。
环保产品认证的模式:
产品检验+工厂质量体系检查+认证后监督
产品检验依据相关环保产品标准
工厂质量体系检查依据<工厂质量能力**要求> (CCAEPI-GK-305)